這個是說一個得到唐氏綜合症的女孩,或是兩個家庭,一點的連繫,卻有不同的發展

在1964年,因為雙胞胎中的女孩有唐氏綜合症,丈夫因為不想令妻子傷心,決定放棄她,吩咐護士將她送走,而欺騙妻子女兒已死...這個家庭沒因女兒消失而得到安寧,反而什麼也離開了軌道,亂了。丈夫因為自己背負著秘密,為了逃避,每天埋頭自己的工作,沉醉於相機之中。妻子因看不到自己的女兒而鬱悶,繼而由酗酒、外遇慰藉心靈。兒子因父親的專橫、看到母親的外遇,開始反叛...一個原本是美好家庭,因為丈夫一個決定而扭轉。

而女兒呢?因為護士不忍放任她不顧,竟然擔起她的”母親”。由她嬰兒開始照顧著她,為她爭取公平待遇,令她可以在正常的學校上課...健康快樂的成長。

丈夫只是因為自己的妹妹,有了陰影,認為女兒活不久,怕令兒子和妻子受傷害,所以一心以為送走女兒是最好辦法。他所做的一切是因為愛,但也親手毀了這個家。他為免家人重蹈他的過去,試圖去改變他人,結果,得不他所想的。

這是一個很沉重的故事呢~除了看到一個唐氏綜合症的女孩可以在正常的環境成長,也看到人們對一個有疾病的嬰兒有什麼的看法。他們好像出生是錯的,不應出現在世界上。在1964年如是,在2007年思想也沒什麼進步。為什麼呢...他們沒有錯吧,多了一條染色體,錯在他們嗎?而人們也應定了這些孩子的能力,不給予發展空間,令他們過份依賴,或許他們並不是我們所想的”笨”。

而再令我再想下去的是,現在科學昌明,在babe未到這世界時便知道他/她有沒有什麼病,但知道了,我們可以放棄這個生命嗎?是否因為他/她得了不治之症,便要放棄他/她?可能以後的路會很難行,可能小朋友會受到別人的異視,可能會受到很多的挫折,但我們不可以埋沒其他的可能性吧!縱使他/她是有缺陷,但他/她的誕生必有原因的。我們或許可以在他們身上發現我們失去的、所要的,所以嘛...我並不支持準父母掌管babe生存的權利~一是不生babe,一是要接受事實...我相信,親手殺掉親兒的痛苦一定比養育他們更難受吧!

這是我一點點的感受,我不是基督徒,不過我相信凡事必有因,有得必有失...現在的我,是不會想要小孩的,因為世界越變越怪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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